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
浙国金学发[2011] 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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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浙江中小企业
赴纳斯达克上市服务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了更好地服务决策、服务会员、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新要求,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与美中国际合作交流促进会中国总部等有关机构合作开展赴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前期服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关于纳斯达克上市的背景
根据吕祖善省长关于浙江中小企业要积极参与《企业全球化“绿卡”计划》批示精神,以及去年省政府赴美举办“浙江—美国中小企业合作周”期间,吕省长与纳斯达克董事长签订的《浙江企业美国上市行动》合作协议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企业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活动。
赴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企业走出去的战略部署和吕祖善省长的有关指示要求,具体实施《浙江企业美国上市行动》的一项有力举措,可以更好地解决我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帮助中小企业从全球获取资金、技术、市场和战略资源,推动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纳斯达克上市的优势
为配合“浙江企业美国上市行动”,纳斯达克向我省企业推荐了一支富有经验的上市团队——《企业全球化“绿卡”计划》融资团队。该团队由一批具有高水准专业资质和丰富实际操作经验的金融专家、审计专家与法律专家组成。团队的所有专业人员都曾在华尔街著名金融公司、“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外著名律师行工作多年。团队的最大优
势是在中美两国率先进行了团队模式创新,即:由律师、审计师及有关投资人直接履行财务顾问的职能,从而较大地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有关资料显示:2010年申请在中国国内上市并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高达1760多家,但获批的企业不到100家。而中国企业赴美上市具有上市成功率高、上市时间短、再融资能力强、知名度提升快、有助规范企业及吸引人才等诸多优势,成为了中国中小企业赴海外上市的首选。到目前为止,已有150多家中国企业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
三、关于纳斯达克上市的目标企业
赴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三年以上经营史且成长性良好;
2、前两年累计利润1500万人民币以上,最后一年净利润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销售收入、净利润每年增长15%以上;
4、当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5、商业模式科学,现金流好。
请符合上市条件且有意赴美上市的企业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07号现代城建大厦812A室
联系人:卢友明 陈红
电话:0571-56881066 0571-56881068
传真:0571-56881067
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